top of page

香港專業飛行員協會航空青年大使暑期計劃
條款及責任豁免書

1. 簡介
1.1 以下條款適用於參加香港專業飛行員協會(“協會”)所主辦的航空青年大使暑期計劃(“計劃”)。
1.2 參與本計劃的參加者(若參加者未滿18歲,則需其法定監護人)同意遵守並受本條款的約束。

1.3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一經完成網上報名流程,即被視為接受並同意本條款的約束,且具有法律效力。

1.4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必須在報名過程中提供準確且最新的緊急聯絡人資料。協會有權在緊急情況下聯繫此人。
1.5 如本條款的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以英文版本為準。

1.6 若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同意首先通過善意協商並在必要時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主持的調解解決,然後再進行仲裁。

1.7 通過接受本條款,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確認已閱讀、理解並接受與航空活動相關的具體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操作輕型飛機及參觀受限制區域。


2. 計劃參與
2.1 參加者明白,本計劃涉及參觀如機場、控制塔及其他受限制區域等現場運作環境,並操作包括輕型飛機在內的現場機械。
2.2 參加本計劃完全屬自願性質,參加者承擔所有相關風險,包括嚴重受傷或死亡的風險。

3. 第三方飛行課程
3.1 本計劃中的試飛課程由經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認證的第三方機構提供。
3.2 參加者承認,協會對第三方機構及其人員的行為、疏忽或舉措不承擔責任。
3.3 參加者明確承擔試飛課程的所有風險,並豁免協會及其官員、董事、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及附屬機構(“豁免方”)對於在試飛課程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事故、事件、傷害、損失或損害所承擔的所有責任。

4. 不可取消、不退款、不交換
4.1 一經報名確認,參加者的計劃名額即告確定。由於本計劃的性質,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取消、退款或交換。

5. 醫療健康
5.1 參加者必須具備良好的身心健康狀況,方可參加本計劃。任何已知的醫療狀況或過敏反應須在計劃開始前告知協會。
5.2 協會保留權利,若認為任何人身體不適合安全參加計劃,則有權拒絕其參加。

6. 行為守則與遵從
6.1 參加者必須遵循協會工作人員、第三方導師及其他授權人員在計劃期間提供的所有指示。
6.2 若參加者未能遵守指示或有任何不當行為,協會可立即將其移除出計劃,並且不予退款或賠償。
6.3 參加者須對在計劃期間因其行為所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若參加者造成設備、財產損壞或對他人造成傷害,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須承擔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更換、醫療及法律費用。

7. 風險承擔及責任豁免
7.1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承認,參加本計劃存在固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嚴重受傷或死亡的風險。
7.2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參加本計劃即明確承擔所有風險,並豁免協會及豁免方對於在計劃期間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的所有責任。
7.3 豁免方對於因參加本計劃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後果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商譽損失、使用損失、數據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均不承擔責任,即使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8. 賠償責任
8.1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同意賠償、保護並使豁免方免於承擔任何及所有因參加本計劃或因參加者造成的損害所引起的索賠、要求、損害、責任、費用及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9. 保險
9.1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需自行負責獲取並維持足夠的個人保險,以覆蓋參加本計劃期間可能發生的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

9.2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應審查其個人保險範圍,並了解其須自行承擔協會不覆蓋的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

10.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轄並依據其解釋。
10.2 任何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依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香港,仲裁語言為英文。

11. 可分割性
11.1 若本條款中的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則其餘條款仍然完全有效。

12. 完整協議
12.1 本條款構成參加者與協會之間關於本計劃的完整協議,取代之前與此相關的任何書面或口頭協議。

13. 保留權利
13.1 協會保留所有權利,隨時對本計劃的任何部分進行修改、修正或取消,無需事先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日程、活動或導師。

14. 確認
14.1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報名參加本計劃即表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的約束。

15. 未成年人參加者的家長同意
15.1 若參加者未滿18歲,則其法定監護人須提供書面同意,允許參加者參加本計劃。該同意書須包括對所有條款的認可,包括風險承擔、責任豁免及賠償條款。

16. 不可抗力
16.1 協會不對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義務履行延遲或未履行承擔責任,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疫情、戰爭、罷工或政府限制。
16.2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協會保留權利取消、推遲或修改本計劃,且無需退款或賠償。

7. 資料保護及隱私
17.1 協會致力於保護參加者的隱私,並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收集、使用及存儲個人資料。
17.2 報名過程中及計劃期間收集的個人資料將用於計劃管理、安全及溝通之目的。
17.3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報名參加本計劃時同意協會根據本條款收集、使用及存儲其個人資料。

18. 媒體授權
18.1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授權協會使用在計劃期間拍攝的照片、視頻及其他媒體進行宣傳、教育或其他商業用途,且無需任何補償。
18.2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放棄對最終媒體內容或任何與之相關的印刷或數字材料進行審查或批准的權利。

19. 遵守航空法規
19.1 參加者承認,本計劃涉及由航空當局監管的活動,包括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及相關香港當局。
19.2 參加者同意在計劃期間遵守所有適用的航空法律、法規及規定,並遵循授權人員提供的指示。

20. 緊急應對程序
20.1 協會已建立緊急應對程序,以處理計劃期間可能發生的事件。這些程序包括急救應對、撤離程序及緊急情況下與監護人的溝通。
20.2 參加者應遵循協會工作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在計劃期間提供的所有緊急指示。

21. 法律管轄及跨境考量
21.1 參加者承認,本計劃可能涉及受多個司法管轄區法律及法規約束的活動,包括香港及中國內地。
21.2 參加者同意自行負責遵守每個司法管轄區的所有適用法律,協會對因跨境活動引起的任何法律問題不承擔責任。

22. 參加者行為守則
22.1 參加者應在計劃期間保持尊重和負責任的行為,包括遵循所有安全指示、尊重財產及遵從協會工作人員和第三方導師的指導。
22.2 任何未能遵守行為守則的參加者可能會被立即移除出計劃,且不予退款或賠償。

23. 擴展賠償責任
23.1 除了對協會進行賠償外,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還同意賠償、保護並使任何參與本計劃的第三方承包商、服務提供商或導師,包括CAAC認證的飛行組織或學校,免於承擔因參加本計劃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及所有索賠、要求、損害、責任、費用及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24. 健康與安全免責聲明
24.1 參加者承認,參加本計劃可能需要遵守特定的健康與安全規定,包括佩戴防護裝備及遵循安全程序。
24.2 未能遵守健康與安全要求可能會增加受傷的風險,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須自行承擔因不遵守而導致的任何後果。

25. 因營運原因進行的計劃更改及定期審查
25.1 參加者承認並同意,由於本計劃的性質,協會保留在任何時間及出於任何原因更改計劃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營運、安全或法規要求。
25.2 此類更改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增設、取消、重新安排或推遲計劃中的任何課程、活動或事件。
25.3 協會將盡合理努力在可行的範圍內,盡早通知參加者任何重大更改。
25.4 若發生此類更改,除非協會全權決定另行處理,否則參加者無權要求退款、賠償或其他補償。
25.5 協會對因計劃更改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或不便,包括但不限於日程安排、活動、導師或地點的任何變動,均不承擔責任。
25.6 協會保留權利定期審查及更新本條款,以確保其符合法律標準及行業慣例。
25.7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將會被通知本條款的任何重大變更,繼續參加本計劃即表示接受更新後的條款。

26. 定期審查
26.1 協會保留權利定期審查及更新本條款,以確保其符合法律標準及行業慣例。
26.2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將會被通知本條款的任何重大變更,繼續參加本計劃即表示接受更新後的條款。

27. 保留權利
27.1 協會保留所有權利,隨時對本計劃的任何部分進行修改、修正或取消,無需事先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日程、活動或導師。

28. 確認
28.1 參加者(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報名參加本計劃即表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的約束。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