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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新聞《即時港聞》香港專業飛行員協會讚港航機組人員訓練有素專訪

【點新聞報道】3月20日,一架從杭州蕭山機場起飛的香港航空客機(航班編號HX115)疑似因充電寶不規範使用引致行李起火而改道降落至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從網上片段可見,機組人員佩戴防火手套,使用滅火筒,並且不時以樽裝水輔助降溫及滅火。有業內人士認為,涉事機組人員訓練有素,成功令客機平安降落,未有造成人員傷亡。


空姐正在嘗試滅火。(網絡圖片)
空姐正在嘗試滅火。(網絡圖片)

香港專業飛行員協會主席、機師張敬龍指出,類似充電寶、手提電腦、電話等鋰電池產品起火,主要的滅火方法就是去洗手間將水桶接滿水,將設備放入水桶中。在緊急情況下,用濕的東西,如濕毛巾,來隔離鋰電池設備,降溫及滅火,是理智的做法。他強調,飛機上的滅火器材必定是足夠的,機組人員及時滅火,選擇緊急降落,是訓練有素的做法。


張敬龍舉例指,今年1月28日晚,韓國釜山航空亦有類似事故,一架客機原定從金海國際機場飛往香港,飛機尾座突然起火,7人受輕傷。他認為香港航空事件未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一方面機組人員處理得當,另一方面亦是非常幸運,相信飛機意外調查組會在事故發生後約2個月至1年後公布調查結果,市民應密切留意民航處發表的新聞稿和公布,切勿誤信謠言。


充電寶並非完全禁止攜帶上機,但容量不得超過100Wh。(網絡圖片)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指,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民航事故調查通常由民航處牽頭,聯合製造商、技術專家等單位進行。調查流程包括現場取證、數據分析、專家評估、綜合報告等關鍵步驟,完整報告可能需時長達數月至一年。他同樣認為機上滅火器數目不足的觀點缺乏事實依據,因為民航客機的滅火系統嚴格遵循國際適航標準,如FAA、EASA,而滅火器的數量與類型亦經過仿真測試驗證,直言有關說法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有機會引起公眾誤會,建議市民以官方部門的最終結論為準。


該名業內人士續說,充電寶並非完全禁止攜帶上機,但必須遵循相關規定,例如容量不得超過100Wh(瓦時),且必須隨身攜帶,不得託運。鑒於過去不時發生充電寶在公共交通工具起火的事故,他認為,事件突顯各方要積極配合,減少意外發生的機率,例如,乘客要遵守航空公司的攜帶規定,避免使用劣質或老化的充電設備;航空公司要提升對乘客的安全指導;而機場安檢部門則要加強對充電寶的檢查,確保其符合安全標準,尤其是通過登機口提醒、安檢篩查等方式,進一步提升乘客對鋰電池過熱風險的認識。


張敬龍與該名業內人士強調,對機組人員的批評應基於事實,避免過於苛刻。航空業每年投入大量資源開展全真模擬訓練,包括煙霧艙逃生、鋰電池滅火專項演練等。雙方同樣認為,機組人員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應急程序標準,在發現火情後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火勢並安全疏散乘客,展現了高度的專業素養和冷靜應對能力。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新聞鏈接:

《機師讚港航機組人員訓練有素 行李起火原因以官方說法作準》

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503/22/AP67deabc7e4b0e343b0e4080e.html

新聞來源: 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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